ICS013.220.01CCSC8023黑龙江省地方标准DB23/T3205—2022冬季消防应急通信保障行动指南2022-05-09发布2022-06-08实施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DB23/T3205-2022I前言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提出。本文件由黑龙江省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于春强、李志彦、付杨、孙炳超、邹东阳。DB23/T3205-20221冬季消防应急通信保障行动指南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冬季消防应急通信保障行动的术语和定义、总则、通信保障行动和行动安全。本文件适用于消防救援队伍在黑龙江省冬季严寒至极寒天气下开展应急通信保障行动,其他社会救援力量可参照执行。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消防应急通信指消防救援队伍在对各类灾害事故的处置中,为保障消防救援指挥体系信息畅通而采取的多种通信方式的统称。3.2前突分队指为快速到达灾害现场开展通信保障而组建的一支人数少、携带轻便装备、机动能力强的通信突击小分队。3.3前方指挥部指在灭火救援现场设置的具有视频指挥、远程会商、研判等功能的场所,一般依托通信指挥车或帐篷搭建。3.4后方指挥部通常指为处置特定灾害事故而在消防指挥中心设立的指挥机构。4总则4.1消防应急通信保障行动应坚持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密切配合的原则,为灭火救援作战指挥提供快速机动、科学高效、精准安全的通信保障。4.2开展消防应急通信保障行动通常由各参战单位的分管领导负责,按照统一指挥、逐级调派的原则,统筹各类通信保障资源,制定应急通信保障工作机制,组织应急通信保障工作。通常由参战单位的应急通信保障部门负责落实本单位、本部门的具体应急通信保障工作,执行通信保障任务应由通信干部带队,消防通信员及相关人员配合完成。4.3通信保障人员应经过相关培训,掌握应急通信保障工作流程,熟练使用各类通信装备器材,了解冬季通信保障任务的特点、处置方法和应急措施。5通信保障行动5.1通信准备DB23/T3205-202225.1.1人员防寒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