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23年节能减排工作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和湖北省2023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要求,为确保全面完成2023年市政府下达我县的节能环保目标任务,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控制增量,削减存量,落实责任,综合推进,搭建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平台,确保完成污染物减排约束性指标,增强全社会生态文明观念,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开展。二、工作目标〔一〕万元产值综合能耗下降4.5%。〔二〕辖区内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较上年减少1.0%以上,辖区内排入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区废水中的化学需氧量较上年减少9.6%以上;二氧化硫排放总量较上年减少1.9%以上。〔三〕环境质量保持稳定。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到达100%;城市空气质量好于二级标准的天数到达300天以上。〔四〕遏制高能耗、高污染产业过快增长,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加大淘汰煤炭等行业落后产能的力度,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按时关闭相关企业或生产线。“〔五〕认真落实湖北省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行动方案,落实减排工程,建立科学、完整、统一的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在9月底前完成超标排污的企业治理工作。〔六〕深入推进环境保护专项治理工作,依据产业政策和排放标准,于年底前关闭辖区内应关闭的小水泥生产企业;加强对科研攻关的黄姜加工企业的监管工作,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或未达标排放的黄姜加工企业,禁止经营性生产,违者依法关闭;加强对已关闭黄姜加工企业的监督管理,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和污染物排放未达标的黄姜加工企业,禁止建设或恢复生产;严格环境监管工作。〔七〕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配套建设脱氮除磷设施,保证出水水质达一级排放标准;加强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污水处理费征收到达相应标准。〔八〕依法取缔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工业、餐饮和养殖等污染企业,切实控制面源污染,严禁施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和化肥施用量大的农业活动。三、工作职责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既是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刚性任务的客观需要,也是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抢抓国家产业转移机遇、增强后发优势的必然选择。节能减排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