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县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粮食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准确掌握粮食库存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依据,确保粮食库存的帐实相符和真实可靠,对稳定粮食市场,保障粮食平安,保持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3〕118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23〕5号〕要求,为准确掌握我县粮食库存情况,更好地落实宏观调控任务,搞好我县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清仓查库工作的范围和内容本次清仓查库的范围包括地方储藏粮和县属国有粮食企业储存的商品粮。对纳入统计范围的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的粮食库存情况进行典型调查。以上所称粮食包括大豆,不含食用植物油。具体内容如下:〔一〕库存粮食数量检查。重点查清地方储藏粮和国有粮食企业储存商品粮的数量、品种情况。〔二〕库存粮食账务检查。重点检查粮食库存实物与保管账、统计账、会计账、银行资金账的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账务处理的合规情况,以及不同性质和品种的粮食按规定进行分账管理、分仓储存情况。对利用农发行粮食收购资金贷款收购的粮食,要重点检查粮食库存与贷款是否对应、资金占用是否合理。〔三〕库存粮食质量检查。重点检查地方储藏粮的质量合格率和品质宜存率。〔四〕政策性粮食财政补贴资金拨补情况检查。重点检查2023年和2023年地方储藏粮保管费和轮换费是否及时足额拨补到代储企业。对以往年份费用补贴存在问题的地方要延伸检查,汇总上报时另行说明。二、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县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领导,成立XX土家族自治县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县财政局、县粮食局、县农发行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粮食局,负责组织落实清仓查库的各项具体工作,办公室人员从各成员单位选派,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制订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要求,负责组织对全县纳入检查范围的粮食库存进行检查,确保清查工作的质量和进度。三、工作的时点、方式和人员〔一〕清查时点。以2023年3月末粮食库存统计结报日〔全县统一为3月25日〕为清查时点。〔二〕清查方式。本次粮食清仓查库采取企业自查、县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普查、宜昌市人民政府全面普查、省人民政府组织重点复查和国务院抽查工作组随机抽查的方式组织实施。企业自查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