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蒙古国临时用工劳动合同范本蒙古国临时用工劳动合同根据蒙古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老实信用的原那么订立本合同。一、劳动合同期限第一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采取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临时工〕确定劳动合同期限,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时止。二、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第二条甲乙双方约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为。第三条甲方根据工作岗位实际需要,安排乙方从事工作。甲方根据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调整乙方工作岗位或安排从事其他临时性工作。调整乙方工作岗位须应当签订变更协议,岗位调整后,不影响本合同的继续履行。甲乙双方可以签订岗位协议书,约定岗位具体职责和要求。第四条乙方应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时工作制。〔一〕标准工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三〕不定时工作制:甲方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根底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实行综合计算工时或者不定时工作制的,由甲方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实行。第六条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节假日以及探亲、婚丧、方案生育、带薪年休假等休假权利。第七条甲方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乙方加班。确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三小时,并且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四、劳动报酬第八条甲方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和工资支付制度。甲方制定或调整工资分配制度和工资支付制度,应与企业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向全体劳动者公布,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第九条乙方的工资水平,由甲方遵循同工同酬原那么,按照法律法规、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结合乙方的劳动岗位、劳动技能、劳动强度、劳动条件、劳动奉献等确定。第十条经双方协商,甲方按以下第种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一〕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标准为元月,绩效工资〔奖金〕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