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校声乐教育始于五四新文化运动,经历了三个重要的发展时期:“中体西用”教育指导思想下的模仿西欧和日本模式阶段[1](1919-1949)、中苏“友好期”[2]辐射下的苏联模式阶段(1949-1958)以及欧洲教学体系与本土化、民族化逐渐融合的发展阶段(1978至今)。在百年发展历程中,我国始终有优秀的歌唱家活跃在国际歌坛①,引人注目。然而,较之舞台实践成果,声乐教学理论成果尚付阙如,具体体现在以下几点:首先,声乐理论研究往往基于意大利美声唱法,轻视甚至漠视中国传统演唱方法,这使得中国声乐学派②至今难以明确其核心内涵与外延;其次,声乐理论研究和教学方法视角较为单一,多为实际演唱的经验性陈述,很少整合舞台实践成果,从而难以形成完整的学科理论体系。笔者将其原因归纳为三点:第一,教师问题意识细碎化导致声乐理论研究纵深受限——声乐教学研究者通常仅针对某一唱法或者演唱中具体技术问题,缺乏不同唱法间纵深比较以及相互借鉴融合的思维建构。第二,声乐教师重视声乐教学的技术性原则,忽视声乐教学中音响学、美学、文学、心理学等综合艺术属性的重要性。第三,研究成果集中在经验性描述、实用性讨论——即声乐教学的具体实践,缺乏学科整体性认识。以上三点造成的直接后果是高校声乐教学的逻辑建构和教研能力薄弱。综上所述,高校声乐专业人员应该意识到学科发展的这种失衡现状,尽早提升理论研究意识和教学能力,推动声乐教学理论与实践双向发展。本文尝试从义务、形而上学和主题三个方面阐释高校声乐教学思维中应该构建的几个典型意识。一、声乐教师的义务(一)文化自觉:声乐教学的精神中枢“文化自觉”意识是建立教学优质思维的先决条件。1997年费孝通在第二届社会文化人类学高级研讨班收稿日期:2022-04-27基金项目:2022年甘肃省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质量提高项目(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培育)“融媒体背景下声乐教学‘专业档案袋’评价模式构建研究”作者简介:董玫(1976-),女,甘肃临夏人,教授,硕士,在读博士,研究方向为声乐表演、音乐交流史。高校声乐教学思维中应具备的几个典型意识董玫(兰州文理学院音乐舞蹈学院,兰州730000)摘要:高校声乐教学中存在几个普遍问题,第一,过于重视技术性;第二,教学目标缺乏系统性;第三,教学过程中的主体定位偏差。其后果是声乐教学的学科特性越来越倾向术科性,理论研究水平与表演水平不相匹配。实际上,作为音乐学的二级子学科,教师有义务建立学科的学术思维、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