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6期总第126期No.6,2022GeneralNo.126JournalofHubeiAdministrationInstitute湖北行政学院学报DOl:10.3969/j.issn.1671-7155.2022.06.·公共管理研究·010收稿日期:2022-09-15基金项目:2021年度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十四五”规划共建课题“培育积极公民提升城市社区治理能力的机制研究”(项目编号:2021GZGJ224)、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问责机制下基层治理体系的应灾弹性与修复力研究”(项目编号:20BZZ104)的阶段性成果。〔作者简介〕刘燕(1990—),女,江西省赣州人,政治学博士,广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广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基层治理。〔摘要〕行政主导的、自上而下形式的社区组织模式和管理方式已经很难适应新时期城市社区治理和发展的实际需求以及居民们的功能需求。F市G街道“熟人社区”的创建是共同缔造治理模式创新的有益探索,为促进城市社区共同体的建构提供了有益借鉴。在建构城市社区治理共同体时,需要通过高位推动,抓住契机,创造治理创新契机;寻找适合的治理单元,迈向多元性自治;建立自洽的治理规则,实行规则—程序型自治;建立多元化的社会组织,构建多元主体的合作治理格局;推进社区治理数字化转型,善用数字技术创新治理方式走向共同缔造。共谋、共建、共治、共评、共享的共同缔造活动能够凝聚善治力量,推进我国城市社区从“爸爸式的治理”风格向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治理风格转变。〔关键词〕城市社区;共同缔造;治理共同体;善治〔中图分类号〕D63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7155(2022)06-0066-08党的二十大提出,“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神经末梢”,社区是社会的基础单元,是推动“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的最佳场域。城市社区治理是基层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单位制的解体让国家—单位—个人的联结模式以及曾经高度一致、整齐划一的组织化生活随之消散;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快速的城镇化进程中的人口高速流动使得城市社区呈现“陌生人社会”的图景,基于生活空间建构的社区共同体代替了基于单位建构的单位共同体。由于社区居民的原子化、利益的碎片化以及关系的陌生化等问题的存在,这种社区共同体更多地是一种形式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