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稿日期:2022-08-03作者简介:山茂峰(1995—),男,山东济宁人,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公司法。2022年第3期安徽乡村振兴研究No.3,2022●政策研究共同富裕视域下土地经营权入股公司的制度构建山茂峰(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北京102488)摘要:土地经营权入股公司制度应以促进利益相关者的共同发展为目标,以相关者利益分配均衡为中心,以公司法规则为基本依托来构建。农民股东的特殊利益应主要通过辅助性的社会性制度安排实现。如是,或可通过营利性制度逻辑更充分地释放土地的经济价值,推动农业现代化,促进共同富裕。具体来看,应建立科学合理的土地经营权入股作价规则体系,并构建农民股东持有优先股的引导、促进和保障机制以及农民股东清算退股时的土地经营权优先购买机制。关键词:共同富裕;土地经营权;公司;利益分配均衡;制度构建中图分类号:D912.3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2097-1931(2022)03-0041-09设立土地经营权入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土地经营权入股公司)是放活土地经营权、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进而服务于共同富裕目标的重要实践。学界在土地经营权入股公司的可行性问题上已基本形成共识,但在如何落实农民股东利益的特殊保护上存在分歧。本文拟立足公司法基本原理和土地经营权入股公司的时代背景和政策目的,深入考察土地经营权入股公司的目标所在,从而提出保护农民股东权益的土地经营权入股公司制度建设的具体方案。一、土地经营权入股公司的时代背景、政策环境和试点实践(一)放活土地经营权促进农业现代化与共同富裕的时代背景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的重要目标。现阶段,我国城乡发展差距较大、乡村发展不充分,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步骤。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DOI:10.13454/j.issn.2097-1931.2022.03.00541共同富裕视域下土地经营权入股公司的制度构建No.3,20222022年第3期重要的位置。为此,在农业农村发展上,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了新一轮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方向和任务[1]。以放活经营权为重要内容的“三权分置”改革也由此开启,有效地促进了土地要素活力的释放、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建立和现代农业的发展。(二)土地经营权入股公司的政策环境和试点实践在政策引领放活土地经营权的具体举措上,从2016年12月中共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