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公众参与城市规划,共建共享“人民城市”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水平”。这为我们在新时代推进城市建设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其中,人民群众不仅是城市享有者、受益者,也是城市建设者、治理参与者。而建设人民城市,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为了让人民群众在城市里生活得更美好、更幸福。城市规划的公众参与制度一直是国内外城市课题的研究热点,是一种将市民纳入规划决策,更好地倾听其生活需求和心理预期,并让市民参与和决定自己期望的城市生活方式。通过政府、规划机构和人民三方合作协商模式进行城市建设与更新,共同打造“宜居”之城,可以切实提高市民的认同感、幸福感。国外公众参与城市规划案例解析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概念来自于西方,是西方当代民主思潮在城市规划领域的投射。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美国和德国。美国以民众参与的全面性和参与方式的多样性为特点,其民间组织机构和官方机构多样化,实现了规划全过程的公众参与。德国则是以参与程序的严密、周全著称,是一种全过程在政府主导下开展的高效率、高质量的公众参与模式。国外相对成熟的理念,对我国城市建设和规划思路有一定的参考借鉴意义。美国公众参与城市规划制度美国的公众参与城市规划发展起源于20世纪20年代。现代美国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特征是:理论的创新、参与的全面性和参与方式的多样化。其城市规划分为10个阶段,如图1所示。依照此流程,全阶段公众参与均可介入。与此流程配套的是多样化的参与方式,美国城市规划的公众参与组织分为两类:民间机构和政府机构,负责协调政府、规划师和公众意见,常见的民间机构有问题研究会、邻里规划会议和机动小组等,不同机构的工作侧重各有不同,公众可以选择在不同规划阶段有针对性地参加各种机构,以期实现最大的影响。而在正式参与阶段起主要作用的是公众会议,包括公众评议和听证会。其中体现了民主精神,公众参与在城市规划中最大程度保障了公共利益,切实改善了城市环境,并使规划能够顺利实施。德国公众参与城市规划制度德国现代城市规划中的公众参与制度以其严谨、周密著称,相比于美国公众参与城市规划方式的多样性,德国公众参与的方式相对简化,可以概括为“两板斧”——初始公众参与、正式公众参与。德国联邦层面的《建设法典》是德国城市规划法的主体,它规定了公众参与要贯穿于规划编制的各个阶段中:规划草案的公众告知、规划草案公示、立法机文_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