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劳动合同法篇一: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2023年10月28日山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2023年8月1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修订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开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施行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条例。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组织和基金会,属于前款所称的用人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按照本条例执行。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老实信誉的原那么。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和谐劳动关系建立和劳动合同法律、法规宣传工作的领导,研究制定标准劳动关系的政策措施,按照各自权限及时调整、发布最低工资标准和企业工资指导线。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劳动合同制度的施行与监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立、卫生、平安消费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劳动合同制度施行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和完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层公共效劳平台,做好本辖区劳动合同制度施行的有关工作。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标准劳动用工,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第七条工会应当协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对用人单位制定、施行劳动规章制度和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况进展监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平安消费情况、职业危害、劳动酬劳、社会保险以及直截了当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其他事项。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向劳动者收取押金和其他财物。第十条用人单位有权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截了当相关的健康情况、工作经历、知识技能等根本情况,核对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