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奖罚制度一、目的强化质量治理,提高治理和施工人员的质量认识,鼓舞各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保证工程质量目的顺利完成。二、职责1、公司工程部负责确定工程质量奖的来源和数量及发放额度。2、公司工程部负责质量治理的考核和质量奖发放的申请。3、工程部负责人负责质量奖的审批,公司财务室负责质量奖的发放。4、公司工程部对日常觉察的质量和治理中的征询题进展处分,并对具备奖励条件的提出奖励意见。三、适用范围该制度用于对现场各工程部、专业组及员工进展考核。四考核的治理规定1、考核内容a)施工质量记录齐全;b)工程部所施工的分项工程的合格率;c)标牌、标识,按质量治理有关规定要求责任挂牌;d)材料代用:有正常的代用手续,材料齐全;e)过程操纵记录:各专业组按照公司工程部的单位工程技术核查表〔表附后〕将工程细化到不同阶段需要,将需要的记录落实到人,并有书面打算清单与检查落实记录。2、考核的频次及方法考核按季度进展,分项工程合格率到达质量目的要求的,且未发生一起质量缺陷或征询题的,由各专业组质检员按照考核细那么列出质量考核评分表〔附表1〕评分,每季度末工程部质量审核自检考核评分表后发放。3、质量奖励基金的来源质量奖励基金的来源分两局部。一局部为工程部按工程量核定的奖励基金;一局部为不固定嘉奖〔业主、公司、工程部等〕;质量罚款纳入质量奖励基金。4、考核的施行〔1〕对工程部的考核a)对工程部每季度进展一次考核。b)考核施工质量征询题或缺陷:监理方下发的质量征询题整改单每次罚专业组负责人200元;由于质量征询题被停工整改的,罚工程部负责人500元。c)工程部质检人员组织三级验收,假设该工程三级验收合格后被觉察工程质量没有到达验收标准,每次罚主持该工程施工的工程部负责人200元~500元。d)工程部组织三级验收时,施工工程通过二级验收后报请三级验收时假设第一次不能通过,此情况每发生一次,罚工程部施工的负责人500元。质检人员组织四级验收,施工工程通过三级验收后报请四级验收时假设第一次不能通过,此情况每发生一次,罚工程部施工的负责人500元。e)原材料的验收由工程部组织并验收,程序为:采购前对供方资质和产质量量进展调查,评价合格后列入合格供方名单,进购时收料员自检,自检合格后进展复检,需报验监理验收时由监理工程师或业主代表审查,合格前方可发料。公司工程部负责抽检,在物资自检复检合格后抽检不合格一次罚工程部直截了当责任人200元,并将不合格材料清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