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运车辆动态平安消费监视治理制度为加强平安消费监视治理,加强对劳动车辆的治理,保持车辆良好的技术情况,遏制和减少平安消费事故,保平安、促开展。按照平安消费法规、道路及交通部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一、公司必须建立劳动车辆日趟检制度,编制车辆二级维护打算,落实维护,按要求装备有效足量的灭火和平安防范用品,有条件的能够安装GPS。二、公司应按规定对营运车辆平安检查,检查出的平安隐患应立即停业整改好方可接着营运。三、加强车辆保险制度和平安风险基金的治理制度,公司所属车辆应由公司统一按规定投保和缴纳平安风险金。四、驾驶员使用营运车辆应恪守公司驾驶员治理制度。五、公司必须建立营运车辆的根本档案,内容如下:〔每年应留意及时更新档案的内容〕1、有效的行驶证、营运证、购置证、风车发票等证件的复印件。2、车辆保险合同书,承包合同书等。六、公司必须标准建立车辆技术档案〔一车一档〕内容如下:1、与具有二类以上维修技术资质维修企业签定维修合同。2、设立单车技术档案的登记台账。⑴车辆技术参数⑵车辆里程记录。⑶维修记录〔维修工时材料清单、发票等原件或复印件〕⑷主要部件更换情况记录⑸二级维护竣工检漏报告单和出厂合格证⑹技术等级评定检测报告单⑺交通事故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