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体检治理制度1.目的为了更好的贯彻执行职业健康监护治理方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消费和人员的实际情况,不断加强职工的职业卫生认识,全面提高在职人员的健康水平,降低职业病及其它疾病的发病率。制定本制度。2.援用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职业健康监护治理方法化学工业有毒有害作业工种范围表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治理方法甘肃省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方法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职工体检治理工作。4.职责4.1集团公司在职职工〔包含内退人员〕、离休人员健康性常规体检及女职工专项体检中的组织、协调工作由公司工会负责。4.2按照化学工业有毒有害作业工种范围表、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治理方法所界定的公司有毒、有害岗位及有特别要求的在岗职工体检的组织、协调工作由平安环保监察部负责。4.3拟招录人员入职体检中的组织、协调工作由综合治理部负责。4.4公司职工医院为职工体检定点医院,详细负责各类体检工作。5.1.1在职职工〔包含内退人员〕5.1.2有毒、有害岗位及有特别要求的在岗职工;5.1.3集团公司离休人员;5.1.4集团公司拟招录人员;5.2.1在职职工〔包含内退人员〕健康性常规体检每2年一次。5.2.2有毒、有害岗位及有特别要求的在岗职工专项体检每年一次。5.2.3离休人员健康性常规体检每年一次。5.2.4在职女职工〔含内退人员〕专项体检每年一次。5.2.5拟招录人员面试合格后,在7个工作日内进展常规体检。5.3.1在职职工〔包含内退人员〕、离休人员、拟招录人员健康性常规体检内容:5.3.1.1五官科:眼、耳、鼻、口腔5.3.1.2外科:淋巴、脊柱、四肢、疝5.3.1.3内科:血压、精神及神经疾病、呼吸系统疾病、心血管系统疾病〔觉察异常时做心电图确诊〕、腹腔疾病〔B超〕,觉察异常时可进展胸透检查予以确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