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制度篇一:县人民政府工作制度县人民政府工作制度为进一步标准县人民政府工作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和决策水平,推进依法行政,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精神,制订本工作制度。一、行政首长分工负责制度〔一〕县人民政府职责县人民政府在县委直截了当领导下,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和市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行使以下职权:1、贯彻执行党中央的道路、方针、政策;执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和部署;执行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的决定和命令;执行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2、规定本县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3、规定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的职责,审定编制,依法任免、奖惩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4、改变或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或下级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命令;5、治理本县经济网站、社会事业和各项行政工作;6、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职权;办理省市人民政府和县委交办的其它事项。〔二〕县长、副县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的职责1、县人民政府实行县长负责制,县长领导县人民政府的工作;常务副县长协助县长主持县人民政府日常工作并分管局部政府工作;其他副县长协助县长工作并按工作分工分管局部政府工作。2、秘书长协助县长、常务副县长处理县人民政府日常事务;副秘书长按工作分工,协助副县长协调处理分管部门工作。3、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对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或下级人民政府请示的咨询题,属上级或县人民政府已有原那么规定的,由分管副县长负责处理;涉及其他副县长分管的工作时,须同有关副县长商量决定;重要事项由县长或常务副县长决定;属于全局性的严重咨询题由集体讨论决定。〔三〕县人民政府其他成员职责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即委、办、局〕受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同时按照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规定受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实行部门行政首长负责制。各委、办、局的主任、局长,对县长和分管副县长负责。二、会议制度〔一〕县人民政府全体会议由县长、副县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和县人民政府各成员单位,即各委、办、局的主任、局长参加;必要时,请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单位的主要领导列席。会议由县长或县长委托常务副县长主持,不定期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传达贯彻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重要指示、决定;讨论决定县人民政府的重要工作打算;通报重要的政治、经济信息,沟通情况,协调各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