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22·62022年第6期第21卷(总第123期)No.6,2022GeneralNo.123,Vol.21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JournalofAnhuiVocationalCollegeofPoliceOfficers“套路贷”案件中的刑民交叉困局和破局怀自杰(北京理工大学,北京10007)【摘要】“套路贷”是近年来出现的一种新型犯罪,定性该罪存在着很大的疑难性和复杂性。在司法实践中,此类刑民交叉案件的处理呈现出刑民定性难、程序选择和转化难、既判力标准适用难和涉案财物的认定与处置难等多重困局。分析“套路贷”案件中刑民交叉困局出现的原因,从“套路贷”案件罪与非罪的判断、涉案财产的范围和处置以及案件诉讼程序选择等方面提出破局之建议,为“套路贷”刑民交叉案件的处理提供一定的参考。【关键词】套路贷;刑民交叉;刑民定性;程序选择【中图分类号】D91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5101(2022)06-0044-07一、“套路贷”和刑民交叉的概念(一)“套路贷”的概念“套路贷”并不是一个特定的法律罪名,而是司法机关对通过各种预设手段伪造虚假债权债务以达成非法占有财产目的的类型化犯罪的概括性称谓,通常会涉及多个罪名,比如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拘禁罪等。“套路贷”在过去一般会被认定为民间借贷纠纷。但在2018年1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明确提出了要依法严厉打击“套路贷”。2019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又联合出台了关于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一系列指导意见,对“套路贷”的概念和内涵作了明确的规定。“套路贷”是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的概括性称谓。[1]“套路贷”案件有线上(网络)和线下(传统)两种典型模式。两者依托的平台不同,但是“套路”相同。首先是签订金额虚高的《借款协议》制造民间借贷的假象;其次是制造资金走账流水等虚假给付事实;第三是故意制造违约,恶意垒高债务;最后是通过各种方式非法讨债。(二)刑民交叉的概念国内学者一般是从以下两个角度来定义刑民交叉:一是从诉讼法角度出发,认为刑民交叉案件是指同时涉及刑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