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部生活办公设备建立治理规定1概述为标准工程部工作环境、生活及办公临时设备建立的治理,保障员工平安和健康,营建文明温馨健康的生活、办公环境,制定本规定。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各工程工程经理部(以下简称工程部)施工现场工作环境、临时设备建立的治理,包括生活区、办公区建立,水电消耗、垃圾处理、化粪池、场区绿化等。3职责和权限3.1工程部应按照创立文明工地要求及中交四航局工程部标识指南,推行现代治理方法,在工程开工前,将工程部工作环境、临时设备建立工作纳入施工组织设计。3.2工程部应有一名领导分管施工现场工作环境、临时设备建立工作。3.2.1负责按照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制定生活区、办公区的平面图和工作环境、临时设备建立施工方案。3.2.2负责组织施行工程部工作环境、临时设备建立施工方案,并落施行工现场工作环境、临时设备建立的资源条件。3.2.3负责检查考核本规定的施行效果,不断改良和完善工程部工作环境、临时设备建立治理。3.3工程部应有详细的职能部门负责工程部的工作环境、临时设备建立工作。3.3.1分管部门负责制定工作环境、临时设备建立方案,报工程局部管领导审批后执行,并负责工作环境、临时设备建立日常治理工作。3.4工程部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工程部工作环境、临时设备建立的相关工作:3.4.1办公室、后勤部门、平安部门,应做好施工现场工作环境、临时设备的选址、平安评估或评价、消防、治安保卫等工作。3.4.2财务部门,应配合做好施工现场工作环境、临时设备建立有关费用的收支和结算。3.4.3机务部门,应配合做好施工现场工作环境、临时设备建立用电负荷的校核及有关机械电动设备的维修保养。4施行要求4.1生活区、办公区设备建立4.1.1生活区、办公区应科学选址,选择不容易遭到海啸、台风、强风、风暴潮、洪水等自然灾祸正面攻击和选择上风方向不容易遭到有毒气体、废气等污染危害以及地下没有地下管线或原存放消费过危险化学品的场所,与山坡、围墙、塔吊、高压电线等之间应有足够的平安间隔,尽量远离噪声、废气等污染源,无坍塌或高空坠物等危及平安的隐患。4.1.2生活区、办公区建立视环境需要,一般使用硬质材料围墙,围墙高度不低于2米,防盗设备可靠。4.1.3生活区、办公区场地及主要道路应硬化处理,区容区貌整齐美观,绿化规划合理。4.1.4生活区、办公区消防设备和平安通道,供电设备和线路、给排水管网和供排气管网应布置合理。4.1.4.1生活区、办公区应具备通水、通电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