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变电工程平安文明施工施行细那么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贯彻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平安消费工作要求,标准输变电工程平安文明施工治理工作,提高工程建立现场平安文明施工水平,特制定本施行细那么。第二条本细那么按照国家平安消费法、建筑法、建立工程质量治理条例、建立工程平安消费治理条例和电力建立平安工作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电网公司的有关平安治理工作规定和文件要求,结合湖北省电力公司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第三条输变电工程平安文明施工治理必须按照全面、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要求,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原那么,在工程开工之前进展全面筹划,落实参建各方责任,制定工程建立各阶段的文明施工治理措施,保证具备“良好综合素养的工程队伍现场施工作业,实现工程建立平安治理无死角、工序交接无缝隙、投产移交无缺陷〞的全过程治理。“第四条平安文明施工的详细内容,是通过对施工现场的六化〞治理(即平安治理制度化、平安设备标准化、现场布置条理化、机料摆放定置化、作业行为标准化、环境阻碍最小化),争取实现工程建立全过程的无违章、零事故,确保平安目的的实现。第五条输变电工程平安文明施工目的(一)不发生人身重伤及以上的平安事故;(二)不发生一般机械和设备事故;(三)不发生火灾事故;(四)不发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五)不发生环境污染和水土流失事件;(六)不发生因施工缘故引起的电力系统停电事故。第六条本方法适用于湖北省电力公司治理建立的输变电工程工程及其所有的参建单位。第二章建立治理部门职责第七条建立治理部门应对公司系统的建立工程工程平安文明施工制定明确的工作目的,检查、催促各建立单位(代理建立单位,以下统称为建立单位)、监理单位落实平安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各项要求。第八条建立治理部门在安排工程建立打算时应按平安文明施工的要求确定合理工期,不得随意压缩合同商定的工期,并按有关文件规定单列施工平安措施补助费和文明施工措施费。第九条建立治理部门在组织审查110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时,要检查建立单位的平安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方案完好性和可操作性,并将此方案纳入工程开工必备条件之一。第十条建立治理部门应及时向建立单位或监理单位提供工程工程的相关文件,组织对阻碍工程建立平安文明施工的严峻征询题的协调。第十一条建立治理部门应不定期地抽查建立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