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厂平安消费治理规定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了贯彻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搞好我厂的平安消费工作,保障全厂职工的人身平安和国家财产平安,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各单位必须贯彻管消费必须管平安〞的原那么。做到在打算、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消费工作的同时,打算、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平安消费工作。第三条要充分发动群众、依托群众,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搞好平安消费工作。第四条各级领导必须按照厂下达的年度平安目的,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平安消费工作。第二章平安目的第三章第五条厂平安目的㈠死亡事故为零;㈡重伤事故为零;㈢火灾、爆炸事故为零;㈣轻伤事故不超过5‰;㈤经济损失人均不超过50元;㈥百日平安消费无事故记录三个。第三章平安消费责任制第六条各级行政正职是平安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平安工作和平安消费目的的落实负全面责任。第七条各级行政副职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平安第一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平安消费工作负领导责任,向行政正职负责。总工程师对全厂的平安技术治理工作负领导责任,向行政正职负责。第八条平安监察科对全厂平安消费工作负监视和治理责任。第九条消费技术打算科对全厂平安技术治理工作负全面责任。第十条工会对全厂规程制度执行、劳动保护等情况负监视责任。第四章规章制度第十一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水利、电力行业、海河水利委员会、引滦工程治理局与电力消费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程、规定。标准各单位的消费行为,使平安消费工作实现标准化、标准化。第十二条执行厂下发的规程制度如下:运转规程、运转工作制度、检修规程、消防规程、适应性违章处分方法、潘家口水电厂二类障碍、异常、未遂调查统计假设干规定、潘家口水电厂平安消费责任制、潘家口水电厂平安消费责任追查方法等。“第十三条两票三制〞(工作票、操作票;交接班制度、巡回检查制度、设备定期试验转换制度)和设备缺陷治理制度等是保证平安消费的重要制度,在执行上必须严肃、认真,做到标准化、标准化执行。第五章平安培训第十四条新入厂的职工、临时工、实习人员须经厂、分场、班(值)三级平安教育,并经电业平安工作规程考试合格前方能进入现场。第十五条每年对全厂平安员进展一次培训;每年厂、分场、班(值)分别对全厂所属人员进展电业平安工作规程、消防规程考试,考试不合格不准上岗。第十六条新任值长和消费领导干部,须经电业平安工作规程考试合格前方能上岗。第十七条特种作业人员按国家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