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科学2011年第9期史际春赵忠龙:行政垄断及其规制的再审视收稿日期:2011-05-20①《反垄断法》第8条。该法第5章对其作了具体展开,并在第51条就相关行为规定了“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向有关上级机关提出依法处理的建议”等明显较轻的法律责任。②2010年9月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和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在互联网业务发展中产生纠纷,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甚至单方面中断对用户的服务,影响了用户的正常业务使用,引起用户不满,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腾讯QQ长期以来是中国最大的即时通讯工具,而360安全软件在免费杀毒软件市场份额一度接近了80%(2010年4月),使得双方的争议交织了不正当竞争和滥用优势地位两个竞争法的规制方面。2010年11月2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批评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和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的通报》(工信部电管函[2010]536号),对奇虎和腾讯两公司提出严厉批评,责令两公司停止互相攻击,确保相关软件兼容和正常使用,同时也责令两公司自该通报发布5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道歉。根据2011年4月26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北京奇虎、奇智软件以及三际无限三个被告对腾讯构成商业诋毁,必须在360网站删除所有查明的涉案侵权内容;并在360网站的首页及法制日报上公开发表声明,消除因涉案侵权行为给腾讯造成的不利影响(保留30日)。以上材料来自人民网《工信部就3Q大战向奇虎和腾讯提出严厉批评》,http://politics.people.com.cn/GB/99014/13273102.html,最后访问时间:2011-05-06;人民网《360输了官司"3Q之战"恐难一审泯恩仇》,http://ip.people.com.cn/GB/14499636.html,2011-05-06。行政垄断及其规制的再审视史际春赵忠龙摘要:《反垄断法》的有效实施需要政府主导的监管措施,社会经济活动的专业化使得由专业行政监管机关行使管辖权是最直接和最有效的,恰如“3Q大战”中工业和信息化部的监管活动。欧盟与美国对“行政限制”的规制经验,需要结合我国的历史传统和公有制实践。行政主体与经济主体之间并无截然的界限和实质区别,政府和任何公共团体均可依法从事经济或“民”、“商”事活动,或者以其行政权力帮助、扶持、强制企业限制竞争,客观需要将政府自身的反竞争行为与其它主体的反竞争行为平等地适用于《反垄断法》,如此政府的角色定位方能合理暨合法。关键词:行政垄断;反垄断法;竞争政策中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