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讲施工招标的条件与程序2F320042施工招标的条件与程序一、施工招标条件水利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应具备以下条件:(1)初步设计已经批准;(2)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年度投资计划已经安排;(3)监理单位已确定;(4)具有能满足招标要求的设计文件,已与设计单位签订适应施工进度要求的图纸交付合同或协议;(5)有关建设项目永久征地、临时征地和移民搬迁的实施、安置工作已经落实或已有明确安排。二、施工招标程序水利工程施工一般包括招标报告备案、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信息、出售招标文件、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若组织)、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若有)、招标文件异议处理、组织开标、评标、确定中标人、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总结报告、发中标通知书、订立书面合同程序。上述程序适用于资格后审情形。资格审查采取资格预审方式的,在出售招标文件前应增加资格预审程序。1.编制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通用合同条款应不加修改的使用。2.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应当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者项目所在地省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统一简称"发布媒介")发布。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应当向3个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3.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得单独或者分别组织部分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解答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4.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7天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通知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和修改通知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且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5.处理招标文件异议异议是投标人司法救济手段之一,与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投诉、诉讼一起,可有效维护投标人权益。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未在规定时间提出异议的,不得再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提出投诉。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规定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