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特别策划开启立法“直通车”■卢国祥高源——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综述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之一,并把“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建设好基层立法联系点”作为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的重要内容。作为一种将基层群众参与直接引入立法过程,拓宽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基层立法联系点被群众形象地称为立法“直通车”。自2015年以来,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从无到有,并逐渐发展,已成为基层群众有序参与我省立法工作、民主民意表达的重要平台和载体,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统筹优化设点布局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2015年12月,福建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二次主任会议通过了《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定》(2020年3月修正),对联系点的保障措施、工作职能要求、工作流程、考核办法等进行明确规定,加快我省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步伐。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人大工作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强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要完善人大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工作机制,推进人大协商、立法协商,把各方面社情民意统一于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之中。”我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创新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侨台民宗基层联系点、社会建设社区观察点等形式多样的人大工作基层联系点,不断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夯实人大工作民意基础,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5特别策划2016年,省人大常委会设立首批15个基层立法联系点,自此,在我省立法过程中体现民意、汇聚民智有了一种全新的方式。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基层立法联系点,广泛征求对制定立法工作计划、立法规划和具体法规草案的意见建议,征求对法规实施情况的意见建议,并结合联系点工作和职责,针对性地安排参与立法项目,做好意见登记、采纳反馈、经费保障等工作,提高立法参与精细化程度。我省的基层立法联系点实行动态管理,2020年省人大常委会重新设立了第二批15个基层立法联系点,2023年5月省人大常委会又增设了8个基层立法联系点。至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