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学史山东图书馆学刊2023年第5期近代图书馆邮寄借书服务发展研究李洪梅孙绍俊(山东省图书馆,山东济南250100)[摘要]邮寄借书作为近代图书馆的一种特殊流通服务,不仅扫除了时间限制,冲破了地域阻隔,扩大了受众人群,提高了服务效能,更是体现了图书馆为普通民众服务的公益精神。其建设主体呈现出进步人士、社会团体和实业界创办专业性邮借图书馆,公共图书馆和私立图书馆创设流通部相辉映的局面。通过对图书馆规章、书目和文献等运行保障的探析,以及邮寄借书中的读者对象、流通费、流通时间及借阅册数等流通要素多维度地梳理归纳,或许会对当今公共图书馆的“网借服务”有所借鉴和启发。[关键词]邮寄借书图书馆网借服务[中图分类号]G259.29[文献标识码]A1引言近代是中国图书馆事业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图书馆由“向心式”服务(到馆借阅)向“离心式”服务(送书给民众)发展的关键时期[1]。“离心式”服务的实施,在增加图书馆自身价值和服务方式的同时,更是扩大了读者范围,致力普及更多的民众。为此,各馆相继开展了邮寄借书(下文简称邮借)、巡回文库、流通书车、图书代理处或函借筒等多种馆外流通方式,其中邮借更是出现了专业性图书馆。所谓邮借就是借用邮政满足人民对于图书馆书籍要求的一种方法,其实质是图书馆与读者之间通过邮递完成书籍的借还。这种服务方式对于远离图书馆的读者有着重要意义,也是发挥馆藏文献资源利用效率的有效服务形式。笔者拟以邮借服务为视点,以近代为视域,予以研究分析,推动相关研究走向深入。2图书馆创设邮寄借书服务的起源及发展中国的邮借服务是在“苏学会”中萌芽的,1898年刊登于《国文报》的“苏学会简明章程”办事八条中提出:“会中讲堂及藏书庋器之所,必不可无。”而对于“藏书庋器之所”的藏书,入会七条明确规定:“凡近城镇乡有愿入会者,照出会费五圆,惟书籍觅寄既难,又不能克日缴到,须本人自觅友代寄,邮费自理,但须照看书章程办理。”[2]这应该是中国历史上首次提出邮寄借书概念。但自此之后直至1916年,中国科学社图书馆制定“暂行流通书籍章程”[3],才对邮借服务中的图书目录、担保金、借书册数、借阅时间、借阅费用等流通环节和各要素做了详细的规定,这应该算是对邮寄借书服务完整描述的始源。1921年上海通信图书馆创建,拉开了邮借服务发展的帷幕。但之后几年仅有马氏通信图书馆、河南省立图书馆、甘肃省立图书馆及宁安私立教育流通图书馆等少数图书馆开通邮借服务,可以说是发展缓慢。1929年中华图书馆协会第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