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税法第1页第05讲专项附加扣除规则四、专项附加扣除规则(一)专项附加扣除规则详解1.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居民个人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2.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3.大病医疗应在汇算清缴时扣除,预扣预缴时不扣除。4.专项附加扣除项目,除大病医疗外,均为定额扣除,并非据实扣除。项目扣除金额扣除规则详解子女教育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1)包括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学前教育: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教育;学历教育:义务教育(小学、初中)+高中阶段教育(普高、中职、技工)+高等教育(大专、大本、硕士、博士)(2)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提示1】不包括3岁前以及博士后教育阶段。【提示2】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符合扣除条件也可扣。【提示3】纳税人有多个符合条件的子女可扣除多份。继续教育每月400元;当年3600元(1)纳税人在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2)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3)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规定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提示1】父母扣除情形下,按“子女教育”每月定额扣除1000元。【提示2】当年取得多个证书也只能扣一个3600元。住房贷款利息每月1000元(1)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20年)。【提示】首套住房贷款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贷款。(2)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旭晟出品必属精品扫描上面二维码加微信领取资料考前精准押题微信:1240392823注册会计师-税法第2页(3)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