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第1页第06讲合同法律制度主观题【案例分析题】(2021改编)2020年1月5日,赵某向钱某借钱100万,钱某同意,并约定先扣除利息5万,同时要求赵某提供抵押和保证。1月11日双方签订借款合同,约定钱某借款100万给赵某,先扣除5万利息,借款期限1年,年利率5%。赵某提供房屋A作为抵押,双方同日签订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并约定,若赵某届期不还款,该房屋归钱某所有;同时孙某与钱某订立保证合同,孙某就赵某不能全部偿还的本金和利息提供担保责任,未约定保证方式,同时约定钱某的债权不可转让。次日,钱某扣除5万元利息后,向赵某汇款95万元。后来赵某资金周转困难,拟以市价将房屋A卖给李某,并将此事通知钱某,钱某未作回复,赵某于4月2日同李某签订买卖合同并于当日办理登记过户。借款到期,赵某无力偿还,钱某根据抵押合同的约定,找李某主张获得房屋的所有权,李某拒绝;钱某又要求实现抵押权,李某也拒绝,认为房屋不是自己抵押的,且该债务还有保证人孙某,钱某应当先找孙某。钱某又找到孙某承担保证责任,孙某主张先诉抗辩权予以拒绝。经赵某劝说,孙某同意承担保证责任,但对于本金金额提出异议。争议解决后,孙某将所有欠款偿还给钱某,然后孙某向李某追偿,遭李某拒绝。根据上述内容,回答以下问题:(1)赵某和钱某的借款合同什么时间成立?并说明理由。『正确答案』赵某和钱某的借款合同自2020年1月12日成立。根据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3)钱某能否基于抵押合同的约定,主张获得房屋的所有权?并说明理由。『正确答案』钱某不能主张获得房屋的所有权。根据规定,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2)李某是否获得房屋A的所有权?并说明理由。『正确答案』李某获得房屋A的所有权。根据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题目中当事人没有其他约定,那么赵某可以转让抵押的房屋,且已经办理过户登记,故李某获得房屋所有权。(4)李某对抗钱某抵押权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正确答案』李某的抗辩理由不成立。首先,根据规定,抵押期间,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题目中不动产抵押已经登记,抵押物转让,抵押权人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