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税法第1页第14讲免税优惠【知识点】《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免税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1)农业生产者: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2)农业产品: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类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3)销售外购农产品,以及外购农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规定范围的农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适用9%低税率)。(4)“公司+农户”:纳税人回收再销售畜禽,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2.避孕药品和用具。3.古旧图书→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7.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指其他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知识点】《营改增》及有关部门规定的免征增值税优惠(一)免征增值税1.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1)公办:省级财政、价格主管部门审核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费标准以内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2)民办:报经当地有关部门备案并公示的收费标准范围内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3)特别规定:超过规定收费标准的收费,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的费用以及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等超过规定范围的收入,不属于免税收入。2.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3.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4.婚姻介绍服务。5.殡葬服务。6.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服务。7.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8.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1)学校以各种名义收取的赞助费、择校费等,不属于免征增值税范围。(2)境外教育机构与境内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开展中外合作办学,提供学历教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9.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免征增值税。10.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注意】动物诊疗机构销售动物食品和用品,提供动物清洁、美容、代理看护等服务,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11.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在自己的场所提供文化体育服务取得的第一道门票收入免征增值税。12.寺院、宫观、清真寺和教堂举办文化、宗教活动门票收入免征增值税。旭晟出品必属精品扫描上面二维码加微信领取资料考前精准押题微信:1240392823注册会计师-税法第2页13.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