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班-张泉春第1页第68讲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第二节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一、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税收管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是指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或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企业(包括港、澳、台企业)及其他组织的常驻代表机构。1.税务登记管理(1)代表机构应当自领取工商登记证件(或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2)代表机构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或者驻在期届满、提前终止业务活动的,应当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代表机构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2.账簿凭证管理代表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3.企业所得税(1)代表机构应按照实际履行的功能和承担的风险相配比的原则,准确计算其应税收入和应纳税所得额,并在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2)非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见第四章第七节“非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4.其他税种(1)代表机构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应按照增值税的相关法规计算缴纳应纳税款。(2)代表机构在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同时还需要计算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5.税务申报要求(1)代表机构的纳税地点是机构、场所所在地。采取据实申报方式的代表机构应在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2)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代表机构应按照有关税收政策规定的纳税期限,向主管税务机关据实申报缴纳增值税。二、非居民企业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解释】所称承包工程作业是指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修缮、装饰、勘探及其他工程作业;提供劳务是指在中国境内从事加工、修理修配、交通运输、仓储租赁、咨询经纪、设计、文化体育、技术服务、教育培训、旅游、娱乐及其他劳务活动。1.账簿凭证管理非居民企业应当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2.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具体见第四章第七节“非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旭晟出品必属精品扫描二维码加微信领取免费资料考前精准押题:2757123263基础班-张泉春第2页第68讲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3.其他税种(1)按照现行增值税的相关规定,境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