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第1页第01讲合同的基本理论本章考情分析2018201920202021题型2017A卷B卷A卷B卷AB单选*13题1题1题1题1题2题2题1题多选*1.51题1题1题1题1题案例1414.514.5122.514.51712.5合计18.515.515.514.53.51820.515本章主要内容第一节合同的基本理论一、合同编的适用范围★“合同编”所称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注意】原来《合同法》规定绝对不适用于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现在《民法典》规定根据性质,可以参照适用合同法。如: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子女抚养协议、夫妻间的忠诚协议等。旭晟出品必属精品扫描上面二维码加微信领取资料考前精准押题微信:1240392823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第2页二、合同的分类★类型划分标准考察点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法律是否明确规定了名称和具体规则无名合同在适用“通则”中一般规则的同时,参照适用最接近的有名合同的规定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当事人是否互相负有对价义务单务合同:赠与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作为合同成立要件实践合同:保管、定金、自然人借款合同,交付才成立诺成合同:赠与合同、质押合同三、合同相对性★★★(注意案例)【考点提示】1.基本原则:违约责任只能在合同当事人之间产生(1)债务人因第三人原因违约,由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责任,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另行解决。【例题】甲卖给乙一头牛,合同约定甲送货上门,甲牵着牛往乙家走的路上,巧遇丙正练习隔山打牛,将甲牵着的牛打死,导致甲无法向乙交付,则乙有权要求谁承担违约责任?『正确答案』甲,理由:债务人因第三人原因违约,“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责任。(2)涉他合同中的合同相对性:债权人——债务人第三人①第三人享有权利(向第三人履行):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②第三人负有义务(由第三人履行)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无论第三人地位如何,原则上都由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但有例外:【例外】(在向第三人履行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第三人可以直接请求债务人向其履行债务,第三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