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第03讲普通合伙人入伙与退伙考点五普通合伙人入伙与退伙一、入伙二、退伙(一)退伙的原因1.自愿退伙2.强制退伙第1页比较当然退伙除名情形①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②个人丧失偿债能力;③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被宣告破产;④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⑤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强制执行下列情形之一,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①未履行出资义务;;②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③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④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除名事由)参考记忆口诀:(当然退伙四个丧失)丧命、丧钱、丧份额、丧资格(除名三个不)不出资、不尽责、不正当退伙生效日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①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②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③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要点具体规定协议退伙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②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④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通知退伙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情况下,以下三项条件需同时具备:①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②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③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记忆口诀:有期约定事由退、无期三十日走人要点具体规定程序新合伙人入伙,应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合伙协议另有约定除外责任承担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后)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提示】此处说的是对外部债权人承担的责任,合伙企业可与新合伙人约定更为优惠的内部按份责任旭晟出品必属精品扫描上面二维码加微信领取资料考前精准押题微信:1240392823注册会计师-经济法【单选题】(2020年)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属于当然退伙事由的是()。A.合伙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B.合伙人未履行出资义务C.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D.合伙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当然退伙。普通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1)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3)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