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班-张泉春第1页第67讲国际税收协定第十二章国际税收税务管理实务本章考情分析国际税收这一章的内容其实属于企业所得税的延伸与拓展,其中的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境外所得税款的抵免、特别纳税调整等内容都与企业所得税息息相关。本章的内容枯燥、繁冗、不易理解,但考查的重点方向是明确的,主要集中在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境外所得税款的抵免、特别纳税调整。本章从2015年收录进CPA税法教材以来,主要以客观题为考查形式,题量在1~2题,2016年和2019年单独命制了一题主观题。随着“一带一路”“走出去”战略的深入,在今年备考时仍需关注本章的境外所得税款抵免的主观题计算。2022年教材主要变化1.新增“常设机构”的相关规定;2.新增对外付汇需要以及不需要进行税务备案的情形;3.新增预约定价简易程序。第一节国际税收协定一、国际税收协定范本介绍自国际税收协定产生以来,在国际上影响最大的《经合组织范本》(OECD范本)和《联合国范本》(UN范本)确实起到了国际税收协定的样板作用,绝大多数国家对外谈签避免双重征税税收协定都是以这两个范本为依据。其中发展中国家多以《联合国范本》为依据。协定范本种类差异《联合国范本》较为注重扩大收入来源国的税收管辖权,主要在于促进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国际税收协定的签订,同时也促进发展中国家相互间国际税收协定的签订《经合组织范本》虽然在某些特殊方面承认收入来源国的优先征税权,但其主导思想所强调的是居民税收管辖权,主要是为了促进经合组织成员国之间国际税收协定的签订二、我国缔结税收协定(安排)的情况1.截至2021年12月底,我国已签订多边税收条约3个,对外正式签署109个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其中102个协定已生效。2.和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签署了税收安排。旭晟出品必属精品扫描二维码加微信领取免费资料考前精准押题:2757123263基础班-张泉春第2页第67讲国际税收协定3.与台湾地区签署了税收协议。4.我国与10个国家或地区签署了税收情报交换协定。三、国际税收协定的典型条款介绍(一)税收居民协定中,“缔约国一方居民”一语,是指按照该缔约国法律,由于住所、居所、管理机构所在地、总机构所在地、注册地或任何其他类似标准,在该缔约国负有纳税义务的人,也包括该缔约国、地方当局或法定机构。1.我国国内法对居民的判定标准(1)个人居民判定标准:住所、居住时间(2)居民企业判定标准:注册地、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2.双重居民身份下最终居民身份的判定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