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税法第1页第02讲税款征收【知识点】税款征收一、税款征收的原则(税款征收是征管的中心环节)(一)税务机关是征税的唯一行政主体(二)税款优先原则1.税收优先于(特殊规定之外的)无担保债权,并不是优先于所有的无担保债权,对于法律上另有规定的无担保债权,不能行使税收优先权。2.纳税人发生欠税在前的,税收优先于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的执行。3.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非法所得。二、税款征收方式包括查账征收、查定征收、查验征收、定期定额征收、委托代征、邮寄纳税和其他方式。【提示1】查账征收:指税务机关按照纳税人提供的账表所反映的经营情况,依照适用税率计算缴纳税款的方式。适用于财务会计制度较为健全,能够认真履行纳税义务的纳税单位。【提示2】查定征收:指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从业人员、生产设备、采用原材料等因素,对其产制的应税产品查实核定产量、销售额并据以征收税款的方式。适用于账册不够健全,但是能够控制原材料或进销货的纳税单位。【提示3】查验征收: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应税商品,通过查验数量,按市场一般销售单价计算其销售收入并据以征税的方式。适用于经营品种比较单一,经营地点、时间和商品来源不固定的纳税单位。【提示4】定期定额征收:指税务机关通过典型调查,逐户确定营业额和所得额并据以征税的方式。适用于无完整考核依据的小型纳税单位。三、税款征收制度(一)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制度1.扣缴义务人不履行扣缴义务要承担法律责任。除按《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给予处罚外,应当责成扣缴义务人限期将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的税款补扣或补收。2.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时,纳税人拒绝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处理。3.税务机关按照规定付给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手续费。手续费只能由县(市)以上税务机关统一办理退库手续,不得在征收税款过程中坐支。4.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二)★延期缴税制度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关税最长不超过6个月)【提示1】同一笔税款不得滚动审批。【提示2】批准延期内免予加收滞纳金。【提示3】特殊困难包括:(1)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2)当期货币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