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第1页第14讲破产重整与破产和解的综合比较十、破产重整与破产和解的综合比较比较项目重整和解①直接申请;②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①直接申请;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提起期间注意: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不得再转入重整程序或和解程序提起人①债权人;②债务人;③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1/10以上的出资人只有债务人可以提起制定计划或草案看谁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①债务人负责的,债务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②管理人负责的,管理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债务人提出和解协议草案对债务人特定财产的担保权通常暂停行使通常可以行使设立担保债务人或者管理人为继续营业而借款,可以债务人财产为该借款设定担保——取回权债务人合法占有的他人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在重整期间要求取回的,应当符合事先约定的条件——重整期间或和解程序期间股东权利润分配债务人的出资人不得请求投资收益分配——旭晟出品必属精品扫描上面二维码加微信领取资料考前精准押题微信:1240392823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第2页股份转让债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其持有的“债务人的股权”。但是,经人民法院同意的除外——表决通过①经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2/3以上。②各表决组均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时,重整计划即为通过【注意1】重整计划不能规定减免纳入社会统筹账户的社保费用,该项费用债权人不能参加表决。【注意2】权益因重整计划草案受到调整或者影响的债权人或者股东,有权参加表决;权益未受到调整或者影响的债权人或者股东,不参加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注意3】出资人组表决,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需经参与表决的出资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2/3以上司法确认生效须经人民法院批准须经人民法院认可未放弃对债务人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是否享有表决权享有不享有对未放弃对债务人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的效力有效无效(和解债权人中不包括该等债权人)不受影响不受影响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所享有的权利是否受影响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不得再向“和解”或“重整”后的债务人行使求偿权裁定终止执行并且宣告破产的法律效果①重整计划中的债权调整的承诺失效;②为重整计划执行设立的新的担保有效;③债权人因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