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第1页第07讲合同担保概述、保证方式第六节合同的担保一、合同担保概述1.担保方式(理解,20考查)2.担保的无效无效情形例外(1)公益设施担保的例外:在购入或者以融资租赁方式承租教育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性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养老服务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时,出卖人、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出租人为担保价款或者租金实现而在该公益设施上保留所有权。养老机构等提供担保(2)以公益设施以外的财产或权利设立担保物权。(公益法人)(3)登记为营利法人的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等提供担保3.公司提供担保情形后果(1)法定代表人越权担保(21考查概念)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违反公司法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决议程序的规定,超越权限代表公司订立担保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公司应当承担担保责任)。【总结】越权担保,原则有效,除非相对人恶意。(2)欠缺对外担保的决议公司作出对外担保的有效决议是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前提。但以下情形下,公司不得以其未依照公司法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规定作出决议为由不承担担保旭晟出品必属精品扫描上面二维码加微信领取资料考前精准押题微信:1240392823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第2页责任(公司即便未作出有效决议也应当承担担保责任):①金融机构开立保函或担保公司提供担保;②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开展经营活动提供担保;③担保合同系由单独或共同持有公司2/3以上对担保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签字同意。(但②、③两种情形不适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记忆】金弹子2、3个相对人根据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关于担保事项已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信息,与上市公司订立担保合同,上市公司应当承担担保责任;相对人未(3)对上市公根据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关于担保事项已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信司公开披露信息,与上市公司订立担保合同,上市公司不承担担保责任或赔偿责任。息的信赖【注意】相对人想要上市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必须拿出证据: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关于担保事项已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信息。(注意与证券法结合考查)区分公司的性质:①公司的分支机构未经公司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议以自己的名义对外提供担保,相对人请求公司或者其分支机构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相对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分支机构对外提供担保未经公司决议程序的除外;(一般公司:未经决议原则上不承担,但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