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第1页第04讲合同效力、履行规则、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第三节合同的效力效力具体情形无效①无行为能力人单独订立的合同;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③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④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⑤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的合同(双方虚假表示行为)可撤销①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②显失公平的合同;③一方欺诈、胁迫订立的合同④第三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第三方欺诈,必须对方知情方可撤销)效力待定①限制行为能力人不能独立实施的合同行为;②狭义无权代理【注意】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或接受相对人履行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已成立未生效附生效条件或附生效期限的合同第四节合同的履行一、合同的履行规则(一)合同约定不明确时的履行★★★顺序:协议补充——按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按合同编规定不明确的内容合同编规定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履行地点不明确1.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2.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旭晟出品必属精品扫描上面二维码加微信领取资料考前精准押题微信:1240392823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第2页3.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动产:卖方所在地)履行期限不明确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考点提示】注意“履行义务一方”应当根据具体的合同来判断!【例题】A市的张三和B市的李四订立买卖合同,张三将货物卖与李四,合同中未约定交货地点,也没有约定交货过程履行费用的承担。问:交货地点为?从A市到B市的运费由谁承担?A市——————————B市张三李四『正确答案』交货地点为A市;从A市到B市的履行费用由李四承担。【例题·单选题】(2014年)甲、乙两公司的住所地分别位于北京和海口。甲向乙购买一批海南产香蕉,3个月后交货。但合同对于履行地点和价款均无明确约定,双方也未能就有关内容达成补充协议,依照合同其他条款及交易习惯也无法确定。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合同履行价格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按合同订立时海口的市场价格履行B.按合同订立时北京的市场价格履行C.按合同履行时海口的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