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第1页第03讲所有权概述、共有第三节所有权一、所有权概述(一)所有权的概念所有权,是指所有权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二)所有权的类型(了解)根据所有权的主体不同,将所有权划分为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和私人所有权。1.国家所有权。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国有财产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下列财产属于国家所有:矿藏、水流、海域、无居民海岛;城市的土地以及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但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野生动植物资源;无线电频谱资源;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文物;国防资产;依照法律规定为国家所有的铁路、公路、电力设施、电信设施和油气管道等基础设施等。2.集体所有权。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包括: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集体所有的建筑物、生产设施、农田水利设施;集体所有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集体所有的其他不动产和动产。3.私人所有权。二、共有★★共有是指多个权利主体对一物共同享有所有权。【注意】共有中,并非一物上存在多个所有权,仍是一个所有权。(一)共有的类型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1.按份共有是指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物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旭晟出品必属精品扫描上面二维码加微信领取资料考前精准押题微信:1240392823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第2页2.共同共有是指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不分份额的共同享有所有权。共同共有一般以共同关系为基础,如夫妻关系、家庭关系等。3.共有人对共有物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二)按份共有1.共有物的管理与处分。(1)一般的管理行为。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物;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2)处分共有物、对共有物进行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除外;(3)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在共有人内部进行划分时,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