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税法第1页第04讲境外所得已纳税额抵免计算第三节境外所得税收管理【知识点】境外所得已纳税额抵免计算(★★★)一、抵免政策和适用范围(一)抵免政策企业所得税:分国限额抵免或不分国限额抵免企业取得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我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5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二)抵免政策适用范围1.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2.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举例1:居民企业甲2021年取得境内所得200万元,境外A国所得100万元,A国所得税税率为20,该所得已经在A国缴纳所得税20万元。汇总境内外所得应纳税额=200×25+100×(25-20)=55(万元)或:抵免限额=100×25=25(万元)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境外已纳税额)=20(万元)实际抵免税额=20(万元)汇总境内外所得应纳税额=(200+100)×25-20=55(万元)举例2:居民企业甲2021年取得境内所得200万元,境外A国所得100万元,A国所得税税率为30,该所得已经在A国缴纳所得税30万元。汇总境内外所得应纳税额=200×25=50(万元)或:抵免限额=100×25=25(万元)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境外已纳税额)=30(万元)实际抵免税额=25(万元),超过抵免限额的5万元,可在以后5个年度内抵补。汇总境内外所得应纳税额=(200+100)×25-25=50(万元)二、抵免办法直接抵免是指企业直接作为纳税人就其境外所得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额在我国应纳税额中抵免。1.境外营业利润所得缴纳的所得税(总分公司之间);2.来源于或发生于境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财产转让等所得在境外被源泉扣缴的预提所得税。间接抵免是指境外企业就分配股息前的利润缴纳的外国所得税额中由我国居民企业就该分得的股息性质的所得间接负担的部分,在我国的应纳税额中抵免。例如:居民企业从其符合规定的境外子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所得。(母子公司之间)旭晟出品必属精品扫描上面二维码加微信领取资料考前精准押题微信:1240392823注册会计师-税法第2页三、居民与非居民抵免区别居民企业:可就其取得的境外所得直接缴纳和间接负担的境外企业所得性质的税额进行抵免。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