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第07讲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程序和承销、老股转让(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程序和承销——区分核准和注册1.核准制:(1)流程(主板)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批准→保荐人保荐→向证监会申请→证监会核准→不予核准→6个月后方可再次申请(2)发行时间核准之日起6个月内应当发行,超过6个月未发行的,核准文件失效,需经重新核准后方可发行。核准后发行结束前,发行人发生重大事项的,应暂缓或暂停发行;影响发行条件的,重新核准。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程序和承销——注册制注册流程(以科创板为例)注册程序★【例题·单选题】(2019年)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在科创板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公司,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股票公开发行并上市的审核意见的是()。第1页程序具体规定①内部表决董事会就发行做出决议后,提请股东大会表决批准②提交申请文件制作注册申请文件,由保荐人保荐并向交易所申报。交易所收到注册申请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③预先披露申请文件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在提交申请文件后,应当按照规定预先披露有关申请文件(招股说明书、保荐书、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等)④证券交易所审核交易所应当自受理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3个月内形成审核意见。⑤证监会注册注册机构应当自受理证券发行申请文件之日起20日内,(说明:证券法规定一般是3个月内,此处专门针对科创板是20日)作出予以注册或者不予注册的决定,发行人根据要求补充、修改发行申请文件的时间不计算在内。不予注册的,应当说明理由⑥发行股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自作出之日起1年内有效,发行人应当在注册决定有效期内发行股票,发行时点由发行人自主选择。⑦撤销注册注册机构对已作出的证券发行注册的决定,发现不符合法定条件或者法定程序,应当予以撤销,发行人承担相应的责任(见后)⑧重新申请交易所作出终止发行上市审核决定,或者中国证监会作出不予注册决定的,自决定作出之日起6个月后,发行人可以再次提出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旭晟出品必属精品扫描上面二维码加微信领取资料考前精准押题微信:1240392823注册会计师-经济法A.保荐人B.证券业协会C.证券交易所D.证监会『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在科创板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公司,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股票公开发行并上市的审核意见的是证券交易所。3.发行人及控股股东的诚信义务(了解)4.证券的承销★★【例题·多选题】(2015年)甲公司委托乙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