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第1页第09讲有限公司的股权转移、转为股份公司五、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移★★★1.转让限制内部转让自由转让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转让股东应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征求意见,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不购买的,视为同意。对外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提示】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解析】其他股东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前提条件对外转让。若自然人股东因继承发生变化时,其他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同等条件人民法院在判断是否属于“同等条件”时,应当考虑转让股权的数量、价格、支付方式及期限等因素。行使期限①公司章程有规定的,按规定;②公司章程没有规定行使期间或者规定不明确,按通知确定的期间,通知确定的期间短于30日或者未明确行使期间的,为30日。(19单选考查)顺序:章程——通知(≥30)——30日二人以上主张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救济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受到损害:①可以主张按照同等条件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但需在以下时间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同等条件之日起30日内;最长不超过股权变更登记之日起一年。②其他股东不主张购买,仅提出确认股权转让合同及股权变动效力等,法院不予支持。但其他股东非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可以要求损害赔偿。2.股权强制执行与继承强制执行法院强制执行股权,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20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继承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规定。【例题·单选题】(2019)甲有限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期间是收到书面转让通知之日起60日。股东赵某拟对外转让股权并书面通知其他股东:欲行使优先购买权者,请自收到通知之日起20日内提出。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期间是()。A.自收到赵某书面通知之日起20日内B.自收到赵某书面通知之日起80日内C.自收到赵某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D.自收到赵某书面通知之日起60日内『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