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第04讲公司的董监高以及公司财务、变更制度第四节公司运行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3.不适格董监高的处理方式(1)公司违反上述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上述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与责任第1页董事、高管的禁止行为(1)挪用公司资金(2)公款私存: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3)违规担保: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4)自我交易禁止(相对):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1)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2)犯罪①因钱获刑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②因罪夺权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3)破产清算破产理事长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经理或者董事、厂长,对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4)违法被关违法代表人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5)较大负债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旭晟出品必属精品扫描上面二维码加微信领取资料考前精准押题微信:1240392823注册会计师-经济法二、公司财务制度(一)收益分配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2.提取法定公积金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前,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积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3.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起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4.向股东进行分红【违规后果】公司违反上述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特殊情况】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二)公积金制度第2页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