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第1页第14讲留置07担保物权-留置留置权属于法定担保物权,不必有当事人之间的担保合同,只要具备法定条件即可成立。不过,当事人可以特约排除留置权。1.留置的法定条件★★(1)标的物为动产。若是可分物,只能留置债权相当部分。(2)债权人事先合法占有债务人或第三人的动产。可以基于合同,如委托、加工承揽、运输、保管,也可以非合同。【提示】留置权不仅可以适用于合同,也适用于无因管理、不当得利。(3)债权已届清偿期。(4)债权之发生与动产之占有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企业之间留置除外。只不过,如果企业之间留置的动产与债权并非同一法律关系,债务人以该债权不属于企业持续经营中发生的债权为由请求债权人返还留置财产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举例】甲学校汽车队有8辆大巴车,与乙修理厂签订协议,甲学校所有车辆维修由乙厂承包,乙厂按报价单对折收费,每个季度结算一次。后有一季度甲未按时支付修理费,乙厂可以留置正在乙厂维修的任意一辆甲学校大巴车。然而,若乙厂因受让甲学校债权人丙一笔对甲学校的借款,乙厂不可以留置车辆。因为借款不属于企业持续经营中发生的债权。【例题·单选题】根据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甲享有留置权的是()。A.甲为乙修理汽车,乙拒付修理费,待乙前来提车时,甲将该汽车扣留B.甲为了迫使丙偿还欠款,强行将丙的一辆汽车拉走C.甲为丁有偿保管某物,保管期满,丁取走保管物却未付保管费。于是,甲谎称丁取走的保管物有误,要求丁送回调换。待丁送回该物,甲即予以扣留,要求丁支付保管费D.甲为了确保对戊的一项未到期债权能够顺利实现,扣留戊交其保管的某物不还『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或第三人的动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留置该财产,并有权就该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选项B、C中不是“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不构成留置权。留置权的行使条件之一是“债务已届清偿期且债务人未按规定期限履行义务”,选项D中是“未到期”,不构成留置权。【例题·单选题】辽东公司欠辽西公司货款200万元,辽西公司与辽中公司签订了一份价款为150万元的电脑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后,辽中公司指示辽西公司将该合同项下的电脑交付给辽东公司。因辽东公司期限届满未清偿所欠货款,故辽西公司将该批电脑扣留。关于辽西公司的行为,下列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是()。旭晟出品必属精品扫描上面二维码加微信领取资料考前精准押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