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案例题题库赵爱林1/26【说明】由于时间仓促,难免部分题目及答案存在不合理或者错误。若有错误,请各位学员以教材为准,请包涵!招标投标专项练习【案例-1】答:不妥之处为:(1)2020年10月1日为投标截止日不妥。因为根据规定,自出售招标文件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不少于20日。(2)投标人甲将投标总价下浮至8265万元不妥。因为根据规定,投标人的优惠必须体现在清单的综合单价或相关的费用中,不得以总价下浮(或者让利、降价)方式进行报价,否则以废标处理。(3)投标人乙将暂估价从500万元下调至400万元不妥。因为根据规定,暂估价由招标人确定,投标人投标报价时不得变动和更改。(4)投标人乙将规费从450万元下调至420万元不妥。因为根据规定,规费应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5)2020年12月5日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不妥。因为根据规定,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6)2020年12月5日招标人将中标结果通知其他未中标的投标人不妥。因为根据规定,招标人在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应将中标结果通知其他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7)2020年12月20日,招标人与甲签订了一份让利5%的补充协议不妥。因为根据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案例-2】答:不妥之处有:(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必须获得过当地优质工程奖不妥。因为根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投标活动。(2)招标人分别向部分投标人进行答复不妥。因为根据规定,招标人应向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进行答复。(3)招标人将投标截止日顺延至2015年2月3日不妥。因为根据规定,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和修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进行,不足15日的,应顺延投标截止日。【案例-3】答:上述事件中的不妥之处有:(1)开标由招标办主任主持不妥。因为根据规定,开标应由招标人主持。(2)开标时公布招标控制价不妥。因为根据规定,招标控制价应在招标文件中公布,不得保密。(3)在评标过程中,招标人与投标人就投标报价进行协商不妥。因为根据规定,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与投标人不得就投标报价、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4)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不妥。因为根据规定,中标人应由招标人确定,经招标人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