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税法第1页第08讲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第三节税收优惠【知识点】税收优惠(★★★)一、免税优惠投资1.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2012年及以后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2.储蓄存款利息。3.对按规定比例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和失业保险金存入银行个人账户所取得的利息收入,免税。4.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税。【提示】转让上市公司流通股免税,转让限售股纳税。5.上市公司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的股息红利:(1)持股期限≤1个月的,全额计税;(2)持股期限>1个月但≤1年的,暂减按50%计税;(3)持股期限>1年的,免税。6.个人投资者从投保基金公司取得的行政和解金,暂免征收个税。工资福利1.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税的其他补贴、津贴。2.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3.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士兵一次性退役金、地方政府发放的一次性经济补助。4.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5.高级专家延长离退休期间的工资薪金视同离退休工资免税。6.企业和个人按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免征个税;超标缴付应计税。相应保险金存入个人银行账户所取得的利息收入,免税。7.个人领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免税。8.生育妇女按规定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免税。9.对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按照规定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免税。【提示】按规定缴付的社保免税,享受相应待遇也免税。奖金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2.见义勇为奖金或奖品。3.个人举报、协查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而获得的奖金。涉外1.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2.符合条件的外籍专家取得的工资、薪金。3.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4.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以及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5.凡由亚洲开发银行支付给我国公民或国民(包括为亚行执行任务的专家)的薪金和津贴,符合我国税法规定的有关薪金和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