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与思考/语文教学与研究/2024/01/039例谈新课标背景下文本解读的三组逻辑左高超左高超,山东省滨州实验中学教师。摘要:文本是客体在一定的形式规范下对主体情感的映照。真正纯客观的不包含作者情感的文本是不存在的,因此,文本解读时在坚持理性逻辑的同时要关注情感逻辑的审视;同时,要站在教与学的逻辑且侧重于学的逻辑,真正做到以学生为中心;再者,还要坚持历时逻辑对文本的审视,在不误读文本的基础上运用共时逻辑的眼光挖掘出文本的当下意义,以落实立德树人的教育目标。关键词:文本解读;情感;逻辑孙绍振教授的观点认为,文本是客体在一定的形式规范下对主体情感的映照。也就是说,一切文本都是物象、情感和形式的统一,文学文本如此,实用类文本也是如此,真正纯客观的不包含作者情感的文本是不存在的。也正因为如此,我们在进行文本解读时,尤其是对文本进行教学解读时,把读出文章中作者的情感(即“写了什么”)作为第一要务。然而,越是经典的作品,其内涵越是丰富,我们解读的困难也就越大。在接受美学或阐释学的视域下,“一千个读者便有一千个哈姆雷特”的说法是成立的,可是,在立德树人的新课标背景下的教学解读中,究竟哪一个“哈姆雷特”才是我们教学解读需要寻找的“哈姆雷特”呢?这就需要我们一线教师在教学解读时谨记以下三组逻辑:一、情感与理性通常情况下,我们认为文学类文本是以情感逻辑对理性逻辑的超越来进入文学的审美境界的。比如“飞流直下三千尺”,从理性逻辑的角度来看,它是不合逻辑的,是不符合生活的“真”的,它是作者情感变异的结果,因此,从情感逻辑的角度来看,它是“美”的。它的美正是通过情感逻辑对理性逻辑的突破和超越来完成的,它的美和真错位幅度越大,则表明作者的情感越炽热,我们越容易分辨得出作品究竟表达了什么。文学作品是如此,岂不知,实用类作品也是如此,真正的纯客观的文本是不存在的,所有作品都是作者心灵的映射。因此,我们在解读文本时既要关注文本的理性逻辑,更要关注文本的情感逻辑。以苏洵《六国论》解读为例。《六国论》是一篇以分析六国破灭的原因来意图警醒当世统治者的政论文,关于该文是否是经典的论述文,一直以来备受争议,赞成者认为其很有逻辑力量和说服力,反对者则认为其论证牵强、不合逻辑。两种观点看似矛盾其实并不矛盾,二者只是视角不同而已:一个站在情感逻辑的视角,一个站在理性逻辑的视角。从理性逻辑的角度来看,首先,《六国论》“论点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