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小康INSIGHTCHINASOCIETY社会教培新规“靴子”落地过去两年,整个教培行业,关闭的关闭,转型的转型,对于教培如何合理存在的讨论一直没有停止过。如今《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的发布,再次将校外培训机构推上舆论的浪尖。文|《小康》·中国小康网记者刘建华教育部8月下旬颁布《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下称《办法》)。10月15日,这一办法正式施行。自颁布的一个多月以来,公众号、抖音等自媒体传播途径上各种解读纷纷扰扰,普遍认为新政正式实施之后“校外培训将彻底杜绝,无论是艺术还是文化的校外培训机构都是违法的”。在新政的笼罩下,校外培训机构再次陷入恐慌,无所适从。事实上,有专业教育人士分析:《办法》并不是将一切校外培训列为违法行为,只是将此前处理无证经营的校外培训从违规上升至违法,从此执法部门在处理相关案件时有法可依而已。“今后的校外培训管理更规范更严格。”对于自媒体的各种解读,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辟谣称,10月15日起全面禁止校外培训系误读。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负责人就《办法》有关问题图源/hellorf小康INSIGHTCHINA67回答记者提问时也表示,《办法》重在使校外培训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对校外培训行政处罚立规定则,对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对合法权益给予保护,使校外培训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教培机构行政处罚立规定则“以后是不是没有培训机构了?我们是不是都不能再上培训班了?无论是学科类还是艺术类的兴趣班?”家长们一个个在追问,在国庆节放假前,广州义务教育阶段的孩子都带回一张“温馨提示”或“家长告知书”或“调查问卷”,大致内容都是提示孩子慎重参与校外培训班。与此同时,各路所谓的专家纷纷在公众号、抖音、B站等自媒体上对《办法》进行解读,普遍的观点是“10月15日新政正式实施之后,教培清零,一切校外培训都是违法的”。根据《办法》具体内容以及教育部校外教培监管司相关负责人的解释,并非要将校外培训清零,而是期望通过监管,让校外培训机构有序发展,成为校内的有益补充。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也发文辟谣称,10月15日起全面禁止校外培训系误读。教育部颁布《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落实“双减”要求,对校外培训行政处罚立规定则,加强校外培训监管。《办法》明确了校外培训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划定了管辖权限,明确了违法情形、法律责任和处罚程序。《办法》提出了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总体要求:适用对象为面向社会招收3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