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第三篇安全管理安全管理考点1:危大工程一、需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的范围二、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审程序(1)编制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2)审批: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后方可实施。危大工程实行分包并由分包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共同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三、专家论证(1)组织:施工总承包单位。(2)专家论证会的参会人员:1)专家组成员(≥5名;15年专业经验;高级职称);2)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3)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4)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授权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5)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3)与本工程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4)专家论证会后,应当形成论证报告,对专项施工方案提出通过、修改后通过或者不通过的一致意见。专家对论证报告负责并签字确认。•专家论证结论为“通过"的,施工单位可参考专家意见自行修改完善;•结论为“修改后通过"的,专家意见要明确具体修改内容,施工单位应当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并履行有关审核和审查手续后方可实施,修改情况应及时告知专家;•结论为“不通过"的,施工单位修改后应当按照规定要求重新组织专家论证。四、危大工程验收人员危大工程验收人员应当包括:(1)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授权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2)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3)有关勘察、设计和监测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考点2: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计划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安全教育和培训的类型应包括:各类上岗证书的初审、复审培训,三级教育(企业、项目、班组)、岗前教育、日常教育、年度继续教育。(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对象应包括:企业各管理层的负责人、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以及新上岗、待岗复工、转岗、换岗的作业人员。(3)施工企业新上岗操作工人岗前教育培训应包括下列内容: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2)安全操作规程;3)针对性的安全防护措施;4)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产生的后果;5)预防、减少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