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会计第01讲投资性房地产的定义及范围、确认及初始计量、后续计量一、本章概述(一)内容提要本章解析了投资性房地产的界定、入账成本的确认、两种后续计量模式的会计处理、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的会计处理及投资性房地产的转换和处置的会计处理。(二)关键考点1.投资性房地产的辨认2.公允价值模式下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处理原则3.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的会计处理原则4.公允价值模式下投资性房地产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开发产品相互转换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的归属科目5.投资性房地产处置损益的计算二、知识点精讲知识点:投资性房地产的特征与范围★(一)投资性房地产的定义及特征1.投资性房地产的定义所谓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者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2.投资性房地产的特征(1)投资性房地产是一种经营性活动;(2)投资性房地产在用途、状态、目的等方面区别于企业作为生产经营场所的房地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用于销售的房地产。(3)投资性房地产有两种计量模式,一是成本模式,二是公允价值模式。(二)投资性房地产的范围1.投资性房地产的范围(1)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2)非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①房地产开发商持有以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应认定为“开发产品”,不属此类;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的闲置土地,不属于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3)已出租的建筑物。旭晟出品必属精品关注公众号旭晟科技免费下载各类资料考前精准押题微信:2977945028注册会计师-会计①用于出租的建筑物是企业拥有产权的建筑物;②已出租的建筑物是企业已经与其他方签订了租赁协议,约定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建筑物。(4)特殊情况①空置建筑物只要企业管理当局(董事会或类似机构)作出正式书面决议,明确表明将其用于经营出租且持有意图短期内不再发生变化的,则视为投资性房地产。【备注】空置建筑物是指企业新购入、自行建造或开发完工但尚未使用的建筑物,以及不再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且经整理后达到可供经营出租状态的建筑物。②在建房产只要管理当局作出正式书面决议,明确表示在房产完工后用于出租,则决议当日即视为投资性房地产,以“投资性房地产——在建”科目核算。③某项房地产,部分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部分用于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经营管理,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的、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的部分,应当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不能够单独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