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第1页第04讲上市公司收购(一)考点二上市公司收购与重大资产重组综合一、上市公司收购要点具体规定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情形①投资者为上市公司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东;②投资者可以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③投资者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④投资者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控制①投资者之间有股权控制关系;②投资者受同一主体控制参股投资者参股另一投资者,可以对参股公司的重大决策产生重大影响任职投资者的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中的主要成员,同时在另一个投资者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融资银行以外其他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为投资者取得股份提供融资安排关联投资者之间存在合伙、合作、联营等其他经济利益关系一致行动人认定内部自然人①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②持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自然人,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③上述自然人的相关亲属。【提示】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达到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首次披露“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T+3)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达到5%后,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5%”,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通知、报告和公告后续披露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3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T+X+3)违反披露义务的法律后果违反上述规定买入上市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的,在买入后的36个月内,对该“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不得行使表决权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收购增减1%的披露义务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达到5%后,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1%,应当在该“事实发生的次日”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无锁股期)持股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