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校学员专用资料第1页/共4页第二节煤矿安全监察一、煤矿安全监察体制经过十余年的发展,逐渐形成了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区域监察分局三级机构组成的垂直管理体系,形成了“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煤矿安全工作格局。㈠煤矿安全监察体制的特点1.实行垂直管理从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到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实行垂直管理,人、财、物全部归中央管理,包括监察装备、人员的工资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它不同于质检、工商等行政执法部门实行的省以下垂直管理体制。2.监察和监管分开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不承担煤矿安全监管的职责,只实行对煤矿安全的监察职责,煤矿安全监管的政府职责由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承担。3.分区监察煤矿安全监察分局的设置不是以现有行政区域为基础,而是根据煤矿安全工作的重点,在大中型矿区和煤矿比较集中的地区,往往一个煤矿安全监察分局的监察范围包括多个行政地市和县。它不同于质检和工商等行政执法部门实行的以现有行政区域划分为依据。4.国家监察正是基于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实行上下垂直的管理体制,与地方政府没有人、财、物的关系,因此,它是代表国家行使对煤矿安全的监察职能。㈡煤矿安全监察体制的机构设置在应急管理部下,国家单设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为副部级,行使对煤矿安全监察的行政职能。国家在27个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设有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实行中央垂直管理。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在重点产煤地区设76个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可单独向设在地方的煤矿安全监察局行文,重要文件经应急管理部审议,必要时可以应急管理部名义行文或联合行文。㈢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的主要职责二、煤矿安全监察员的职责和权力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实行煤矿安全监察员制度。煤矿安全监察员是从事煤矿安全监察和行政执法工作的国家公务员。煤矿安全监察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实施煤矿安全监察,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购买课程唯一联系QQ249430426微信环球网校学员专用资料第2页/共4页的非法干涉。㈠煤矿安全监察员依法履行的职责⑴依照《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对煤矿安全实施监察。⑵对辖区内的煤矿安全情况实施经常性安全检查和重点检查。⑶查处煤矿安全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现场处理决定或提出实施行政处罚的意见。⑷参与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和竣工验收。⑸监督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