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_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管理︱串讲班-张敬富1版权所有,侵权必究知识点十一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管理(第21章)一、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1.在全所范围内(包括分所或分部)统一设计、实施和运行(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人员:如项目组实习生)2.如果会计师事务所通过合并、新设等方式成立分所(或分部),应当将该分所(或分部)纳入质量管理体系中统一实施质量管理。二、治理和领导层(全所范围内:“质量至上”)(一)相关质量目标会计师事务所领导层向会计师事务所人员传递“质量至上”的执业理念,培育以质量为导向的文化。(二)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领导层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在其质量管理体系中设定以下三种角色,以保障该体系能够得以恰当地设计、实施和运行:相关人员应当对质量管理体系承担的责任类型1.会计师事务所主要负责人(如首席合伙人、主任会计师或者同等职位的人员)对质量管理体系承担最终责任(★★★★)2.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指定专门的合伙人(或类似职位的人员)对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承担责任;3.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指定专门的合伙人(或类似职位的人员)对质量管理体系特定方面的运行承担责任。(如:相关职业道德要求、监控和整改等要素的运行)(三)合伙人管理1.建立以质量为导向的晋升机制,不得以承接和执行业务的收入或利润作为晋升合伙人的首要指标。2.在进行考核和收益分配时,应当综合考虑合伙人的执业质量、管理能力、经营业绩、社会声誉等指标。3.会计师事务所应当针对合伙人的晋升建立和实施质量“一票否决”制度。4.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在全所范围内统一进行合伙人考核和收益分配。三、相关职业道德要求至少每年一次向所有需要按照相关职业道德要求保持独立性的人员获取其已遵守独立性要求的书面确认。四、业务执行(一)对项目合伙人的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政策和程序,在全所范围内统一委派具有足够专业胜任能力、时间,并且无不良执业诚信记录的项目合伙人执行业务。(二)项目质量复核1.概念及范围项目质量复核:是指在报告日或报告日之前,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对项目组作出的重大判断及据此得出的结论作出的客观评价。相关概念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是指:(内部人员+外部人员)1.会计师事务所中实施项目质量复核的合伙人或其他类似职位的人员;2.由会计师事务所委派实施项目质量复核的外部人员。复核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就项目质量复核制定政策和程序,并对下列业务实施项目质量复核:1.上市实体财务报表审计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