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第81讲讲担保物权(二)担保物权(二)((二二))几种主要的担保物权几种主要的担保物权1、抵押权、抵押权2、质权、质权3、留置权、留置权1、抵押权、抵押权((1))概念:概念:抵押权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所提供担保的财产不移转占有,不移转占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依法享有的就所担保的财产变价并优先受偿并优先受偿的权利。【抵押权】甲从银行借款,为了保证债务能到到期偿还,甲和银行签订抵押合同,以甲的设备作抵押,合同约定如到期甲不能偿还,银行可以将甲的设备变卖,以所得价款偿还借款。((2))抵押权的设定:抵押权的设定:①法定抵押权法定抵押权::依照法律规定直接产生的抵押权,不需要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只要发生法律规定的情形,抵押自然设立。《民法典》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②意定抵押权:意定抵押权:基于抵押合同而产生的抵押权。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3))流押条款无效:《民法典》规定“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优先受偿。”【链接旧的规定,物权法186条规定】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4)抵押标的(又称之为抵押财产))抵押标的(又称之为抵押财产)抵押标的应具有独立的交换价值独立的交换价值并能依法予以实现,具有交换价值但法律禁止流通的法律禁止流通的财产不能作为抵押物。抵押财产必须是某项特定的财产,或者是具有特定范围的财产。抵押权的实现途径是将抵押财产折价、拍卖,因此抵押财产必须是可以转让的。可以抵押①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②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③海域使用权;④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⑤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⑥交通运输工具;⑦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经济师-中级经济基础知识1/5禁止抵押①土地所有权所有权②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③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公益设施。④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有争议的财产⑤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