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A427001工程资料与档案工程资料与档案知识点一工程资料分类知识点一工程资料分类工程资料准备阶段文件、监理资料、施工资料、竣工图、工程竣工文件5类施工资料施工管理资料、施工技术资料、施工进度及造价资料、施工物资资料、施工记录、施工试验记录及检测报告、施工质量验收记录、竣工验收资料8类工程竣工文件竣工验收文件、竣工决算文件、竣工交档文件、竣工总结文件4类知识点二施工资料组卷要求知识点二施工资料组卷要求施工资料组卷·专业承包工程形成的施工资料应由专业承包单位负责,并应单独组卷;·电梯应按不同型号每台电梯单独组卷;·室外工程应按室外建筑环境、室外安装工程单独组卷;·当施工资料中部分内容不能按一个单位工程分类组卷时,可按建设项目组卷;·施工资料目录应与其对应的施工资料一起组卷;·应按单位工程进行组卷。知识点三工程资料移交与归档知识点三工程资料移交与归档工程资料移交与归档·工程资料移交归档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当无规定时应按合同约定移交归档。·工程资料移交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移交施工资料;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各专业承包单位应向施工总承包单位移交施工资料;监理单位应向建设单位移交监理资料;工程资料移交时应及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填写工程资料移交书、移交目录;建设单位应按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工程档案,并办理相关手续。有条件时,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的工程档案应为原件。·工程资料归档保存期限工程资料归档保存期限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当无规定时,不宜少于5年;建设单位工程资料归档保存期限应满足工程维护、修缮、改造、加固的需要;施工单位工程资料归档保存期限应满足工程质量保修及质量追溯的需要。补:城市建设档案的管理规定21-GGB/T50328-2014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2019年版)定义·在工程建设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电子文件等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基本规定·工程文件应随工程建设进度同步形成,不得事后补编。·每项建设工程应编制一套电子档案,随纸质档案一并移交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电子档案签署了具有法律效力的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的,可不移交相应纸质档案。·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立卷后向建设单位移交。·建设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管理的,总包单位应负责收集、汇总各分包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