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25工程总承包合同的内容工程总承包合同的内容《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不同:承包商要负责全部或部分的设计,并负责物资设备的采购。时间范围:立项→交付使用包括:勘察设计、设备采购、施工、试车(或交付使用)等依据:业主的功能要求、部分图纸、业主自行采购设备清单、标准等一、发包人的义务和责任一、发包人的义务和责任1.遵守法律2.提供施工现场和工作条件现场: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给承包人进入和占用施工现场各部分的权利,并明确与承包人的交接界面,上述进入和占用权可不为承包人独享。工作条件:水、电、通信、交通;协调管线、文物的保护并承担相关费用。3.提供基础资料:地上、地下管线和设施资料、水文、地质、相邻建筑物、地下工程等,并承担资料错误的责任。4.办理许可和批准5.向承包人提供支付担保,支付合同价款。6.现场管理配合发包人应与承包人、由发包人直接发包的其他承包人(如有)订立施工现场统一管理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二、承包人的一般义务二、承包人的一般义务三、承包人的设计三、承包人的设计1.在基准日期之后,因国家颁布新的强制性规范、标准导致承包人的费用变化的,发包人应合理调整合同价格;导致工期延误的,发包人应合理延长工期。2.承包人文件审查(1)自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文件以及承包人的通知之日起,发包人对承包人文件审查期不超过21天,承包人的设计文件对于合同约定有偏离的,应在通知中说明。承包人需要修改已提交的承包人文件的,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向工程师提交修改后的承包人文件,审查期重新起算。(2)发包人对承包人文件的审查和同意不得被理解为对合同的修改或改变,也并不减轻或免除承包人任何的责任和义务。(3)承包人文件不需要政府有关部门或专用合同条件约定的第三方审查单位审查或批准的,承包人应当严格按照经发包人审查同意的承包人文件设计和实施工程。(4)承包人文件需政府有关部门或专用合同条件约定的第三方审查单位审查或批准的,发包人应在发包人审查同意承包人文件后7天内,向政府有关部门或第三方报送承包人文件,承包人应予以协助。(5)政府有关部门或第三方审查单位批准时间较合同约定时间延长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因此给双方带来的费用增加,由双方在负责的范围内各自承担。3.操作和维修手册(1)在竣工试验开始前,承包人应向工程师提交暂行的操作和维修手册并负责及时更新,手册还应包含发包人未来可能需要的备品备件...